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厦门市节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监管、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2.协助、配合公司搞好管理和企业规范化建设,维护总经理在公司工作中的权威;
3.代表员工进入公司监事会,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4.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5.在本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建立工会组织,对其工会负责人的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实行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负责会员建卡工作,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用户第一”思想,开展群众性的优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工会生活、女工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3.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她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四)法律协调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
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党的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1.经费审查委员代表全公司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结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节约支出。
2.协助公司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企业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及企业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3.审查公司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审查公司工会经费年度预算、结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结算准确。
4.审查公司工会经费支出,监督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
5.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6.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7.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公司工会使用。
8.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维护公司工会的权益。
9.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本公司财务的工作指导。
(六)工会小组职责
1.通过建立工会小组正常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活动采取学习、开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公司制定的发展方针政策、学习宣传企业文化,开展其他多种形式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2.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提高小组成员民主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的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的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员工必谈、 对刚入会的员工必谈;“四互助”:指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
第四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审议决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5.依法选举、更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
6.听取关于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三、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四、员工监理、监事的产生:
(一)公司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参加监事会。员工监事不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的监事会,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参加。员工监事不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员工监理、监事应由能够代表员工利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员工所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素质的员工担任。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者,不得当选为监理或监事;
(四)公司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工会组织员工提名,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五)员工监理、监事在任职期间和离任三年内,公司不得因其履行职务(除个人行为过错外)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岗位变动。
五、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章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司工会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材料等。
2.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3.工会的库存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4.工会的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事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做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负债管理
1.负债是指工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
2.工会应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三、预算制度
(一)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为原则。
(二)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前财务委员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实上报。
(三)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2.拨交经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等;
5.会费收入为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
6.拨交经费收入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
7.上级补助收入为上级工会的各项补助收入;
8.其他收入为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四)预算支出包括:
1.会员活动费;
2.员工活动费;
3.工会业务费;
4.上缴经费支出;
5.其他支出等;
6.会员活动费为用于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
7.员工活动费为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8.工会业务费为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9.上缴经费支出为按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其他支出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四、决算制度
1.工会经费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在未经批准之前,称为决算草案。
2.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新年的元月编制上年度决算,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须将上年度的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在1月15日前上报。
五、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独立管理原则。
2.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
3.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
4.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5.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6.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7.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六章 附则
(一)本章程经2013年12月24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公司工会。
(三)本章程自上级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